【發布單位】 國家衛生計生委
【發布文號】 2014年第10號
【發布日期】 2014-05-30
【生效日期】
【效 力】
【備 注】 相關鏈接:關于公布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的公告(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25號)
【發布文號】 2014年第10號
【發布日期】 2014-05-30
【生效日期】
【效 力】
【備 注】 相關鏈接:關于公布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的公告(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25號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現批準塔格糖、奇亞籽、圓苞車前子殼為新食品原料;同意羅伊氏乳桿菌(菌株號DSM17938)用于嬰幼兒食品;變更原衛生部2009年第3號公告批準蛹蟲草的食用量、質量指標要求和使用范圍;增加塔羅油為原衛生部2008年第20號公告批準植物甾烷醇酯的原料,并擴大植物甾烷醇酯使用范圍。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規定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衛生計生委
2014年5月30日